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305刑初1045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深南检刑诉〔2022〕7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清炜等十人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于2022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后该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以陈清炜违反法律规定处理公民信息,侵害众多不特定个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于2023年1月12日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院依法予以受理。诉讼过程中,经本院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联系人:肖丰怡
联系电话:0755-86608275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