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司法服务供需矛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体验,南山法院与南山区义工联共建司法服务志愿者U站,建立一年以来,以“三项机制”促进U站规范高效运行,提升司法诉讼服务的亲民度、满意度。 一、建立合理的“保障机制” 一是阵地有保障。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辟志愿者服务U站阵地,标准化配备硬件设施,为义工提供电脑、电话、打印机、宣传资料架等基本服务物资。二是制度有保障。以合作协议书为基石,制定《南山区法院法律志愿服务U站建设方案》、《南山区法院法律志愿服务U站工作规范》等,从建设、管理、培训等方面建章立制,保障U站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效开展。 二、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在U站共建上,明确南山法院、南山团区委、南山区义工联三方职责,建立志愿服务U站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在内部管理上,实行站长负责制,一名南山法院工作人员担任U站专职站长,负责统筹U站整体工作;两名副站长由义工联人员担任,负责U站排班、培训、管理、宣传、后勤等事务性工作;U站义工定岗定员,实行排班值班制。在人员招募上,由U站按照设立的招募条件,面向社会义工公开招募,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政审。在岗位设置上合理编排,设置导诉服务岗、立案材料服务岗、网上立案服务岗、机动服务岗4个岗位,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先培训、再上岗”。在服务内容上“列清单”,要点式列出8大类服务项目,涵盖提供诉讼事务办理咨询、协助当事人填写各类表格、协助当事人完成网上立案流程、协助当事人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收集当事人意见建议、配合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简易爱心物品等事项,便于义工记忆和实操。 三、建立严格的“规范机制” 明确规定U站义工必须履行七项义务,即遵守U站服务章程,进行窗口服务的指引工作,积极参与U站开展的各项培训和活动,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不得介入案件和对案件发表个人言论,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编订《南山区法院法律志愿服务U站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秩序规范、仪表礼仪规范、服务规范、应急处置规范、接受媒体采访规范”等“五项规范”,明确服务当事人言行举止的“九项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