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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温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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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19 17:35:56 打印

追索劳动报酬与市民群众息息相关,也是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重点领域之一。深圳南山法院受理的一宗执行案中,吴某等26人被拖欠工资及补偿金,南山法院通过了解被执行人的生活习惯等情况,最终找到涉案被执行人,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案件也顺利执结。

 26人被拖欠工资补偿金 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涉案被执行人系深圳市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某技术公司),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软件产业基地,法定代表人为朱某。根据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吴某等26人与被执行人深圳某技术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经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审理后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被执行人深圳某技术公司应向吴某等26人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2539659.78元。

不过,被执行人深圳某技术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陆续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山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均未找到其下落。

此后,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正在处置其在杭州的设备。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迅速完成了请求杭州某区法院协助执行的线上委托,并电话联系该院执行局相关人员要求迅速查封涉案设备。然而,当晚该批设备已被转移处置,且根据网络系统查询结果,该被执行人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研判被执行人作息爱好 在其晨跑时抓获

在执行遇阻时,该案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朱某爱好参加各种马拉松和户外越野比赛,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掌握了朱某的作息习惯,在某日清晨,执行法官在朱某住所附近蹲守,等待其晨跑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果然,半小时后,朱某出现在执行法官视野中,法警迅速出动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针对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情况,朱某称其辞退员工、拖欠员工工资并非本意,只是公司产品研发成功后销售情况不理想,财务状况不断恶化,在此背景下才出此下策。然而,作为劳动者的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要求公司必须全额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考虑到被执行人产品研发已经完成,只要着力开展营销,极有可能回笼资金、拯救公司困境,执行法官决定换一种执行思路,一方面强调执行立案后转移处置公司设备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嫌拒执犯罪,依法将被提起公诉或者自诉追究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引导申请人理解公司困境,保持理性和冷静,为双方达成和解创造有利条件。

被拘留后积极筹措还款案件顺利执结

去年10月,在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朱某拘留一天后,被执行人代理人与先期立案的12名劳动者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申请人同时向本院提交了结案申请,本院对上述案件予以结案并同时提前解除对朱某的司法拘留。

2018年底至2019年初,陆续又有深圳某技术公司的14名劳动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积极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要求其做好公司经营业务的同时,尽快处理拖欠劳动者工资款项事宜。朱某有了前一次被拘留的经历教训,认识到了事情严重性,积极筹措款项,最终后续14名劳动者与公司达成和解并支付相关款项,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根据实际情况促成双方和解

执行法官表示,追索劳动报酬是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重点领域之一,同时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部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常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随意辞退员工、拖欠员工工资。本案中,在反复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充分调取证据,研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生活爱好及作息规律情况下,找到其下落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执行过程中,兼顾被执行人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引导申请人理解公司经营实际,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同时也能使公司能够有机会继续经营,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