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首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南山法院出台全市首个在线视频开庭工作指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2-19 15:09:59 打印

“现在开庭”!

2月11日上午,南山法院“隔空”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利用手机端“到庭”参加诉讼并达成调解协议。

隔离病毒但绝不会隔离责任,防控期间,南山法院智慧战疫,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等诉讼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在线视频开庭工作指引,审判执行始终“在线”。该案系南山法院严格按照指引规范、首次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在线开庭审理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线视频开庭首案  司法便民实现“加速度”

本案中,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货款20余万元及利息。原告在老家上海,原告代理人在深圳,被告在老家广西南宁。受疫情影响,原告无法按时到庭。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合议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了视频开庭的方式。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均在微法院系统里视频开庭,法庭显示屏上同时显示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手机视频画面,当事人通过手机也可以看到庭审现场。

法官通过视频先核实出庭人员身份信息情况,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均无异议,且表示同意进行庭前调解。经法官耐心调解和充分辨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通过在线视频与双方当事人确认了调解方案及送达地址,并通过微法院及时将调解笔录电子版发送给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出台全市首个在线视频开庭工作指引  规范诉讼活动“网上办”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及诉讼权益,南山法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使用在线视频方式进行开庭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利用“云上法庭”办理民商事案件,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也能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指引》共十一条,针对在线视频开庭审理案件的适用范围、决定程序、庭前准备、庭审条件、庭审规则、举证质证、庭审记录等予以规定。

诉讼活动“网上办”。《指引》明确,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依托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或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平台等在线平台,对民商事案件实施在线视频开庭审理机制,审判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分别在法庭与其他远程视频场所,可同步完成谈话、询问、调解、证据交换、庭前会议、开庭、宣判等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便民利民“家里办”。《指引》规定,各方当事人在遵守必要的法庭纪律和司法礼仪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选择庭审地点及场所,在使用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具备一定网络环境的条件下,即可开展在线视频开庭。《指引》完善在线办理流程和在线诉讼规程,附有内容全面、指引清晰、简便易行的在线诉讼操作手册,帮助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快速掌握在线视频开庭操作流程,确保在线视频开庭程序依法顺利进行。

司法公开“云端晒”。《指引》明确,当事人可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书证。在线庭审的录音录像全程记录所有终端的音视频情况,并附卷存档,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根据案件情况决定由庭审录音录像取代庭审笔录或通过语音转写系统同步生成庭审笔录。

目前,相应配套的技术升级与保障已基本落实到位,实现了庭审中的证据展示、审理笔录等文件的线上往来传输等功能,保证案件审理全程留痕,让在线视频开庭审理案件机制依法高效运行。

文件公布后,南山法院进行的在线视频开庭全部严格按照该《指引》规范执行。

日前,最高法院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南山法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不断完善在线诉讼工作机制,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