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代理人是否能看清合议庭成员及对方画面,是否能听清各方现场声音?”“可以,原告清楚。”“被告这边没问题。” 2月27日,南山法院庞海婷法官、张黎法官、何珍珍法官组成合议庭,严格按照南山法院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使用在线视频方式进行开庭的工作指引》,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在线视频开庭审理了12宗涉及大型知名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的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网上参加庭审,隔空辩论,避免了防疫期间的人员聚集问题,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效率。 该12宗案件系几家公司起诉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要求办证、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工业楼宇转让等复杂的法律问题。因疫情当前,为维护原被告双方的安全和健康,主审法官曾征求各方意见是否同意延期开庭。原告代理人表示案件曾因被告要求延期举证等推迟了审理,不同意延期,且因案件证据较多、案情复杂,要求到法院现场开庭。主审法官提出,因两被告的律师一个在湖北、一个在香港,确实无法返深参加诉讼,是否接受线上视频开庭。对此,原被告均担心视频庭审效果,认为线上开庭主要针对简易案件,本案作为疑难复杂案件隔空审理较为困难。法官表示,当事人可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书证,在线庭审的录音录像全程记录所有终端的音视频情况,并附卷存档。南山法院线上视频开庭相应配套的技术升级与保障已落实到位,庭审中的证据展示、审理笔录等文件已实现线上往来传输,保证案件审理全程留痕,在线视频开庭审理案件可以依法高效运行。后经主审法官耐心解释与建议,各方同意采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在线开庭。 因证据较多,为了更好审理案件,在开庭前,法官助理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让双方律师提前提交举证意见、质证意见电子版,法官和助理对应原、被告提交的举证、质证意见,提前对于每宗案件的所有证据进行逐一核对、编码,并提前阅卷,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2月27日上午9:30,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手机视频接入后,首先进行证据交换,随后随着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审理工作在线上有条不紊地进行,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声音清晰,审理进程规范有序。整个庭审持续到当日下午18:00。开庭过程中,法官在网上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双方当事人详尽地陈述了诉辩意见。书记员在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中同步录入庭审笔录,庭审笔录长达80页,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线上核对、签字确认,网上庭审圆满结束。庭审后,原告对法官表示,“辛苦法官!这么复杂的案件,你们也圆满地开完了。”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利用在线视频开庭方式及时依法审理案件表示满意和感谢,认为这一人性化、高效率的诉讼服务,既符合当前的防疫形势,又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保障了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南山法院始终坚持法院工作“不打烊”,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战疫期间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利、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