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传统执行模式遭遇挑战,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要求,南山法院认真研究落实,结合执行工作具体情况,创新办案思路,积极拓展智慧法院功能,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将传统“线下”执行搬到“线上”,提高执行效率,实现“简案”速办,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指尖跳动 智慧执行维权益 在保全续封中,智慧执行灵活快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线上冻结的银行存款和金融理财产品冻结期限届满,需要续冻的,相关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业务规则及时在线上办理续冻手续。线下冻结的银行存款和金融理财产品冻结期限届满,需要续冻的,相关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热线电话、工作传真、微信截图、邮寄交换等方式畅通“不见面”办理渠道,及时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相关材料和信息,及时准确续冻。南山法院认真研究落实文件精神,优先采取线上办理渠道开展执行工作。 申请执行人深圳某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州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3月2日在南山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3月5日阅卷发现该案诉讼中现场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招商银行郑州某支行的一个银行账户将于3月15日到期。距离到期日已不足15日,情况特殊,时间紧迫。执行法官按照《通知》工作要求,立即与招商银行电话沟通协调,在确认通过电子邮件办理银行账户续冻业务可行后,立即向该行发送续冻材料,完成银行账户续冻手续。有效避免了冻结财产的流失,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核查结案中,智慧执行及时高效。在申请执行人蔡某与被执行人曾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支付2020年1月、2月婚生子的抚养费,申请执行人蔡某于2020年2月27日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执行法官接收案件后,当即通过办案系统向被执行人曾某发出执行通知短信。被执行人曾某收到短信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已在接收短信前支付完毕涉案抚养费。收到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消息后,执行法官要求被执行人将付款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法院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制作电话办案记录,在确认履行情况属实后,依法予以结案。 隔空对话 线上和解显温情 2020年南山法院执行的案件中,劳动争议类案件占有较高比例,此类案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具有涉及人数多、群体现象明显、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面临的难题是如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将对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营经济。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和解意向的案件,南山法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和解,化纷止争,维护权益,足不出户顺利执结案件。 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深圳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高某是湖北人,现正在湖北家中居家隔离。深圳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关于此案作出的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仲裁调解书,被执行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19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工资8922.11元,但被执行人始终未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调解款。 立案后,申请执行人高某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主动联系了他,并且表示现阶段公司经营困难,愿意分三笔向高某支付调解款。考虑到高某身处湖北无法出庭,执行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询问意见后决定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和解。 借助该平台,执行法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按期网上会面。双方当事人按照指引提出各自和解条件,达成合意后,经法官线上审查,在书记员的引导下完成和解协议、和解笔录的线上电子手写签名签章,后书记员将和解协议、执行笔录、执行过程录像下载存档。该案也于同日顺利执结。 疫情防控期间,南山法院干警坚守岗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形势,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实现防疫执行两不误。2020年1-2月,南山法院执行局尽力排除疫情因素影响,共计结案1092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8530.73万元。 下一步,南山法院将继续加大线上财产查控、冻结力度,并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执行。在努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同时,高效及时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工作的温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