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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南山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视频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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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29 10:55:04 打印

4月21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视频开庭审理了一宗被告人系聋哑人的盗窃案件。这是全国首例通过微法院小程序视频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视频庭审画面)

01 案情介绍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将该案移送南山法院时,被告人杨某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居住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其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8月19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因怀孕暂予监外执行,由青田县司法局温溪司法所负责监管。本案属于判决后发现的漏罪,犯罪事实为:2019年1月,被告人杨某在逛街时分别扒窃两名被害人包内的手机,合计价值13206元。

02 庭前准备

案件受理后,因受疫情影响,南山法院委托温溪司法所向被告人杨某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通过司法所与被告人沟通开庭时间,温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南山法院反映,被告人杨某于2019年9月生下双胞胎婴儿,现正处哺乳期,其本人与丈夫均系聋哑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出行路费,来深开庭确有困难。另外,两地距离1000多公里,往返路途遥远,容易增加疫情风险。

在充分考虑被告人实际情况及各种开庭方式的利弊之后,承办人建议使用微法院小程序视频开庭。因尚无应用微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先例,经认真研判,确定技术上确实可行,并经过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同意后,南山法院决定使用移动微法院在线开庭审理该案。为消除诉讼障碍,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南山法院提前与深圳某翻译公司取得联系,邀请手语老师担任现场翻译。

 

(翻译人员进入微法院)

经技术人员多方调试,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翻译人员均成功以各自身份登录移动微法院。庭审当天,各诉讼参与人提前半小时准备就绪,并进行了视频测试,做好了充分的庭前准备。

03 庭审详情 

(庭审现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4月21日上午9:30,随着主审法官敲响法槌,一场跨越1000公里的视频庭审正式通过移动微法院展开。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的语速都比平常放慢了许多,手语老师对着屏幕比划双手,向在浙江丽水的被告人杨某实时翻译,以被告人容易理解的方式传达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的意思。杨某偶尔点头示意,用双手比划表示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当庭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认罪认罚。审理工作在线上有条不紊地进行,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视频信号稳定,画面清楚、声音清晰,审理进程规范有序。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及合议四个阶段后,进行了当庭宣判,与前罪合并,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目前,该案判决尚未生效。

疫情防控期间,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深圳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开庭,既可以及时依法审理特殊类型的刑事案件,又符合当前的防疫要求,保证审判效率的同时也体现了司法人性化。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