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干警的廉政监督管理,实现全方位监督,南山法院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新思路,制定《工作人员司法廉洁行为指引》,建立聘用制干警“1+1+1”廉政监督模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筑牢廉洁司法堤坝。 一、制定《工作人员司法廉洁行为指引》 《工作人员司法廉洁行为指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大部分,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纪守法、秉公尽责、廉洁自律、遵守司法礼仪、规范业外活动、自觉接受监督,对法院工作人员行为操守作出了指引。 同时,立足法院工作的特点,对包括以下行为在内的廉政准则进行明确:主动回避;保守秘密;保持良好司法作风;拒收红包礼品;完成个人廉政事项报告;按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挪用、占有公款公物;严禁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严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从事营利性活动;离任后从业行为限制;谨慎参加社会交往等。积极探索监督制约严密的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 二、建立聘用制干警“1+1+1”廉政监督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南山法院建立聘用制干警岗前一承诺、任职一申报、岗哨一监督的“1+1+1”模式,即每位聘用制干警在入职上岗前签署《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廉洁自律承诺书》,激发聘用制干警自觉遵守廉政规定的内动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聘用制干警任职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聘用制干警以年度集体报告方式对其本人及其家庭涉及婚姻、子女信息、家庭成员从业情况等主要廉政事项予以申报。同时,充分发挥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的“廉政岗哨”作用,由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部门聘用制干警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尤其加强对新入职聘用制干警的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强化日常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2020年上半年有3名新入职聘用制干警签署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聘用制干警主动完成廉政档案申报222人次,兼职廉政监察员开展聘用制干警廉政谈话37人次,保持廉洁自律成为全院聘用制干警的行动自觉,全方位做到廉政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三、坚持“三个常态化”廉政教育 为进一步引导干警廉洁奉公、履职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南山法院坚持“三个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篱墙。 (一)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每月发布《明查暗访情况通报》、每季度发布《监察之窗》和《审务督察情况通报》、每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做好日常教育提醒,强化干警规矩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以案促廉效果,切实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常态化开展廉洁提醒。坚持在每个节假日前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洁提醒信息,严明纪律作风,净化节日风气,真正把好廉洁自律“节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