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处理日常事务时可能会有这样的体验,对待复杂繁琐的工作时,容易烦恼不已,希望化繁为简;处理简单易结的工作时,希望剪去不必要程序,减负提效。换我身,知你心,不管是当事人面对繁案时内心的千思万绪在心头,还是面对简案时希望快刀斩乱麻的期愿,每个法院人都感同身受。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2019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深圳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各项改革举措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2020年3月,南山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出台《南山法院关于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的意见》,构建涵盖速裁案件、法庭简单案件、法庭普通案件、院部复杂案件、繁案的五级民商事案件审理体系。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升诉讼效率,满足当事人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一、立足“繁出精品”,繁案精审团队正式“成团” “咚咚咚......”2017年12月6日7时许,深圳地铁11号线南山区沿线红树湾南至后海下行区间的地铁隧道,被深圳湾体育中心用地红线内东南角地面一处攀岩建设项目的打桩施工桩头击穿,隧道、列车车头等设备设施受损,区间运行被迫中断约13个小时,所幸并未有人员伤亡。这就是深圳地铁11号线“12.6”隧道结构被打穿事故。 事故发生后,原告华某发展有限公司,即深圳湾体育中心管理运营方,在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垫付抢险费用、向铁某院(深圳)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支付隧道结构检测及地质勘察工程费用合计950余万元后,向南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下七被告共同偿还原告支付的950余万元: 攀岩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某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祝某峰; 施工单位: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及实际承包人文某松、汪某、谭某; 设计图纸出图方:广州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据了解,该案件为“全国首宗涉非法施工打穿地铁隧道安全事故追偿权纠纷案”,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且缺乏先例可循,关于责任如何认定、如何分担等法律问题,需要在审判实践中探索、解决。 南山法院繁案精审团队接到该案后高度重视,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对数人侵权行为模式、因果关系及原因力理论、侵权责任分担形式等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在庭审中理清审判思路,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在判决中辨法析理,充分回应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原告及被告均应对本次事故发生负相应责任: (1)原告华某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出租国有土地并支持被告深圳市某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建设、被告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非法施工; (2)被告深圳市某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建设; (3)被告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及挂靠的文某松、汪某、谭某个体施工队非法施工; (4)被告广州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违规出图。 正是因为上述行为相互结合,才使得攀岩建设项目管桩作业得以开工,导致了涉案事故的发生,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无论从违法行为还是未尽法定的注意义务角度进行考察,上述主体对涉案事故的发生均有不同程度的过错。 故南山法院认定原告及被告的过错与涉案事故损失均存在因果关系,均系侵权责任主体。在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时,应当根据其各自的过错大小和责任程度,依法分别判令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按份责任。 南山法院希望以此案判决,为当事人、相关行业及社会公众敲响警钟,提高各相关群体在工程建设安全、流程规范化等方面的意识,保障公共安全及市民出行安全。 南山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后,华某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博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目前本案正在二审阶段。 数不清多少个冥思苦想、字斟句酌的日日夜夜;数不清研究过多少涉及建设工程审批报建、地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数不清有多少次合议庭细细切磋、激烈讨论......终于,繁案精审迎来了“成团”后的首宗结案。先后共形成案卷12卷,庭前会议笔录、庭审笔录共计40余页,庭前会议、庭审历时三小时,民事判决书多达98页.......这每分每秒、一笔一划,都凝聚着南山法院“繁案精审”机制改革的强大力量。 2020年以来,南山法院在继续巩固简案快办改革成效的基础之上,努力探索推进繁案精审工作机制,打造“南山审判”品牌。建立繁案精审工作机制,创建繁案精审团队,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南山法院繁案精审团队现由法律理论基础扎实、实践工作能力强的资深民商事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组成,主要职责为审理除知识产权以外的以下民商事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困难的案件;涉民生领域重大敏感的案件;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新类型案件;其他疑难复杂的案件。 在审判之外,繁案精审团队还负责:开展审判调研,总结审判经验;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撰写分析报告等工作。 目前,“繁案精审”机制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二、立足“简出效率”,创新“一体二维四翼”智慧速裁模式 9月19日,南山法院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直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刁某向认识多年的原告刘某借款264000元,还款期限到了之后,刁某却迟迟不肯还钱。无奈之下,原告刘某以被告刁某未偿还借款本息为由起诉要求还款。 南山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南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刁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某清借款本金264000元及利息。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 该宗小额欠款案件化解于“云端”,为纠纷化解按下了“快速键”,体现了南山法院办理民商事速裁案件简案快审、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并且借助科技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诉讼平台,采取互联网庭审,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 近年来,南山法院不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构建起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一体二维四翼”速裁模式,努力打造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南山样本”。 (一)“一体” 即是以实体化的速裁中心作为基石。2019年7月31日,民商事速裁中心正式运行,并同步出台了《民商事速裁中心运行办法》等1+N规范性文件,以速裁机制体系化、裁判标准化、审判智慧化、服务人性化为建设思路,以全流程网上办案等信息化系统为支撑,建立“简案快办+诉调对接+智慧审判”全新司法服务模式,实现了诉讼服务、庭审方式、审判流程、文书生成、无纸化办案等全流程“智能化”。中心启用后力争以全院15%的办案力量,办结全院60%民商事案件。促进司法审判“大提速”,让当事人坐上“诉讼云轨”。 (二)“二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差异化的司法需求,在纵横两个维度上推进工作。纵向上将诉前联调、诉讼服务、庭前准备、庭审裁判、结案事务划分为若干“网格”单元;横向上将小额审裁、知识产权、劳动争议、金融信贷、综合审判等划分为若干“网格”单元,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纠纷解决体系,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三)“四翼” 南山法院通过“互联网+”,让司法更“便民”。速裁中心推行的“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审理+网上送达”的全新智慧速裁审判模式,实现易诉、易调、易审、易达四大核心便民功能,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调解、庭审全过程。而以网上立案、智慧诉讼风险评估系统等为代表的智慧审务,让司法公正更“高效”。 三、建立完善五级民商事案件审理体系 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南山法院已形成科学的五级民商事案件审理体系。在五级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南山法院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将案件分为速裁案件、法庭简单案件与法庭普通案件、院部复杂案件与繁案。对于较为简单的案件做到简案快办,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做到繁案精审,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同时分类设置审判团队,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审判质效,做到确保繁简分流工作有序进行。 未来,南山法院将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稳步推进各项相关改革工作。通过智能化平台提升诉讼效率,为当事人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各方权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和谐统一,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