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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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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30 16:24:28 打印

根据《2021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1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注意事项及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8日(周日)上午9:30-12:00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8楼会议室

 

选调职位

考试范围

考试时间

员额法官职位

专业知识、申论(主观题)

9:30-12:00

注:请接到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第三方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准备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达考场。

二、防疫要求

1.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同时出示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粤康码”绿码。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出示“粤康码”载明的核酸检测结果,或纸质核酸检测证明,或其它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考生应提前扫描以下两个微信二维码(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在健康申报功能中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无法提供48小时内(8月6日-8月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等异常情况,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1个小时到达笔试现场,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检查工作。

2.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免影响考试。考生应在进入考场前如实向现场工作人员反映自身健康情况,并配合检查,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可能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考生责任。

3.如考生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由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检查,考生应予以配合。

4.考试当天按照深圳市最新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工作安排,笔试成绩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南山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我院计划于8月中、下旬进行面试并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具体以官网公告为准。    

2.本次选调工作各阶段相关公告事宜将同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官网等平台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公告一旦在以上平台公布即视为通知已送达,任何错过招录相关信息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6608027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