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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沙河人民法庭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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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09 08:52:56 打印

根据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沙河人民法庭有关恢复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9日起,本院沙河人民法庭恢复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沙河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恢复现场办公。

二、所有前来本院沙河人民法庭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需绿码)。

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时限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并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可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联系电话或12368服务热线查询。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