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现有16名人民陪审员于2022年6月8日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李柏峰、黄史平、张士才、刘文育、张占双、夏华强、徐步安、刘芳、胡亚群、黄浦芳、徐玉珍、何秋、谭丽君、张庆、孙波、林长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