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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起纠纷,法院来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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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8 17:02:30 打印

“业主们现在还是意见不一,你们要不要再商量一下,调整金额?”

“哎!我们也很难,这都是按合同约定诉请的,不好减啊。”

这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员打给深圳A物业公司的第三通电话,电话那头依然不肯让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起往下看!

A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小区多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多次催缴无果之下,A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80位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这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矛盾较大,南山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众纠纷化解工作机制,选派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3名骨干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小区里垃圾没处理,电梯维保断断续续,绿化做的不好,消防也不到位,大家住着不舒心,这样的物业服务我们都不满意。”几位业主纷纷向调解员“倒苦水”。

服务做的不到位,部分业主开始不交物业费,大家开始在微信群里联合“抵制”这家物业。

了解业主们的真实想法后,调解小组多次尝试和物业公司电话沟通,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线上”沟通不行那就走“线下”,调解小组专程赶赴物业公司进行现场沟通。调解员首先对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不易表示理解,然后详细反馈业主们的真实想法以及对物业服务的不满之处,引导物业公司换位思考,指出业主拒缴物业费背后都是“想有个安心的居住环境”。

“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跟业主们再好好沟通沟通,各让一步,以免闹得太僵,后续物业服务更不好做。”看到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态度有所软化后,调解小组加紧从纠纷化解成本、资金回笼周期等角度进行利弊分析与建议。经过数小时推心置腹的恳谈,物业公司最终同意“免除滞纳金、物业费打9折”。

物业公司让步了,但业主们却并不全都“买账”,仅有24位业主按照物业公司提出的方案支付了拖欠的费用。

僵持之际,调解小组想到了涉众纠纷化解规程中提到,针对系列纠纷中调解不成的案件,可以通过首案示范判决明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标准,帮助当事人树立裁判预期,进而引导案件快速化解。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随即协调审判业务部门启动“示范判决”,挑选了其中10件典型案件快速审理。

判决结果很快出来了,法院经审理认定,业主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依法判令业主按照约定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以示范判决为基础,调解员对业主代表进一步开展释法明理,使其对纠纷中的法律关系有更充分认识,对未决案件的判决结果有所预判,更多的业主对调解方案更为理解、接受。最终,该批物业系列纠纷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60件,调解成功率达75%,自动履行率超83%,其余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

该案是南山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能动司法化解涉众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南山法院持续推动构建“1+4+8+N”分层递进诉源治理工作格局,通过“以情平气、以理服人、以判促调”“三步走”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促进案结事了。2023年,全年诉前化解纠纷16922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0.6%,推动全区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4.98%,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