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深圳市南山区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南山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669名(南山区人民法院469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150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50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均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实名向南山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南山区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担任我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受理部门:南山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A座1311室 联系电话:2654220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2: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 附件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年港澳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