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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和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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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26 17:02:56 打印

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人员范围

体能测试达标且完成心理素质测试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

9:00-9:30签到,9:30停止签到入场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18楼(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

  二、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结束等待面试成绩时同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不得说出自己的名字。

2.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报到后,须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4.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各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