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璟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致南山法院: 我自2010年来到南法,已有10年,期间办理了4000多件执行案件,有一件通过执行和解方式结案的案子,始终令我印象深刻。因此想以此案为引,和大家分享我在经年的工作之后,与南法之间,与法律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看似难以捉摸,却又实实在在影响着我的小小感悟。 一、一次家破人亡的车祸 那是2019年11月的一天,我接到了交警的电话,称其扣押到一台被我院查封的货车。经过核实,该车系我院在2014年的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查封的车辆。 该案源自2012年8月的一天,范某驾驶货车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以及其搭载的周某死亡。因范某及其所属的运输公司均未履行150万元的赔偿义务,死者家属于2014年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该运输公司名下虽登记有不少货车,但均下落不明,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时隔几年后,这辆重新“浮出水面”的货车,为死者家属和该案的执行又送来了希望。我和同事们顺藤摸瓜,找到范某、朱某,进行分开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范某和朱某都表示愿意自筹资金以履行义务,并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二、一场特殊的的视频和解 终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因该案共11名申请执行人,其中有已近耄耋之年的老人,有在外地工作、读书的家属......他们分布全国多地无法同时到达法院。 为方便双方当事人,更为了解开死者家属多年的心结,我们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调解,让所有的申请执行人都参与进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在调解中,申请执行人再次回想起失去亲人的痛苦,一时间难掩悲伤,声泪俱下;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与悔恨,但因经济能力有限,诚恳地请求申请执行人调低赔偿金额。通过耐心的疏导和调解,申请执行人作出了一定的让步,被执行人也尽其所能调高了承诺履行的金额,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该案就此案结事了。 三、点滴智慧凝聚司法之光 通过这个案件,我深刻地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我们不能单靠人民法院单打独斗,更需要充分发挥多方联动执行的合力。这份合力再现了每一个案件背后的故事,或寄托着当事人的殷切期望,或饱含着沉冤昭雪的喜悦,或充斥着悔不当初的泪水......无一不体现着生活中的法律元素,蕴含着每一名司法工作者的汗水与智慧。 从石柱之上的《汉谟拉比法典》,到人民大会堂里诞生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法学让我领略到法律的魅力;从当事人眼神中令人动容的期盼,到执笔写下每一份判决书,是南法让我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八个字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只有坚持法理情相融,让情深、理透、法明,就能让人民群众听得进、听了信、听了服,问题也就迎刃而解。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能接受的方式妥善处理案件,用人性的温暖和法律的光辉去温暖百姓的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是口号,而是每一个南法人在每一天的工作中生动的实践。 前路仍远,不懈则成矣。我将始终以法治为念,与南山法院同行,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终其一生为司法公正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