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2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龙光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主要工作回顾 2006年以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424件,结案15038件,收结案同比均增长14.2%,结案标的金额达12.9亿元,为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促进平安南山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46件,同比上升26.5%,已全部审结。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 “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审结暴力犯罪案件143件,判处罪犯191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822件,判处罪犯1096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21件,判处罪犯22人。二是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依法为113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全年无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同时,积极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执行工作,使在犯罪中受到伤害的被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三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扶教育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4件171人。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组织开展法制知识讲座、旁听典型案例庭审、集中公开宣判活动以及以案说法、与有关媒体合办法制专栏等多种形式,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要求。 二、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能,促进和谐南山建设。面对社会矛盾和纠纷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新型化趋势,我院立足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抓调解、重疏导、促和谐。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041件,审结7908件,结案标的10.1亿元。妥善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人身和财产侵权损害赔偿等各类民事案件1354件;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有序发展,全年共审结买卖、借款、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87件。妥善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039件,劳动纠纷案件1528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比例达41.9%,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彻底解决。针对业主维权、劳动争议等群体性纠纷,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纠纷。如何进辉等35名劳务工与某企业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劳资双方对立情绪激烈,我院受理后,主审法官耐心做通双方思想工作,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使这一总标的100多万元的劳动争议系列案在2007年元旦之前“案结事了”。 三、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促进创新南山建设。2006年,我院开始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新机制。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5件,同比增长达327.3%,审结了张某等五人制作QQ游戏外挂软件非法经营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不仅在民事审判中充分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通过刑事惩罚严厉打击了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对潜在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发挥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同时,从审判实务出发,精心选择典型案件,通过公开宣判或制作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人运用法律保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树立我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形象。 四、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治区建设。从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出发,妥善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4件,经协调原告撤诉的16件,占结案总数的47.1%。工作中,我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注重总结积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的经验,就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与此同时,积极做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工作,裁决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108件,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 五、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095件,执结5842件,同比均增长28.1%,执行标的金额2.8亿元。一是用足法律,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实行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对13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二是维护稳定,突出处理好欠薪等群体性案件。坚持从优从快原则,必要时采取立案、执行联动机制,依法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为2768名劳务工追回欠薪2213.9万元。例如119名工人申请执行全顺自行车深圳有限公司欠薪一案,面对工人人数众多,待处理财物品种繁多、清点工作量大等困难,院领导从执行立案阶段就及时予以关注,对各个环节进行协调、督促,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工人工资很快得以全额兑现。三是加强执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推出执行短信发布平台,并制定了《执行公开短信发布办法》;将我院每月两次公开摇珠委托评估、拍卖情况,通过我院互联网站公开,使执行程序更加透明,避免了在获得评估和拍卖机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交换问题。四是强化执行监督。实行派驻廉政督导员制度,并通过对执行流程全程监控管理,严防执行不作为、执行不力和执行不公行为。 六、稳步推进法院改革, 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完善了以“岗位有指引、工作有规范、绩效有考核”为重点的司法政务管理模式,取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是全面试行法官员额制度,合理界定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分工,保障一线法官素质。在案件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全年所结诉讼案件中,一线法官年平均办案283宗。三是全面推进规范化办案。进一步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程序和标准,建立相对完善的裁判标准体系。四是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创新。着力深化审判公开,在执行、再审立案等案件中大力推行公开听证、公开事实证据、公开审查方式、公开审查结果,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优化速裁机制,实行即收即审、即审即结,当庭宣判率明显提高;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和改进诉讼调解措施,逐步摸索形成法官、事务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四位一体”调解模式,调解结案率明显提高,审判业务庭调解率高的达到68.7%,法官调解率高的达到69%。 七、逐步拓展基层服务内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年”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推进法院基层工作新思路,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加强与基层社区的工作联系。选派了两名业务骨干到社区工作站工作,并有三名院领导具体挂点联系三个社区。在本院办公经费中节省资金,尽法院能力向三个挂点社区捐赠了一批办公设备和书籍。二是加强法院与街道办事处的定点联系制度。院党组成员明确分工,定点联系街道办事处,加强了法院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工作协调。三是扩大基层审判职能,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省法院批准我院设立粤海法庭,现编制问题已得到市编委批准,粤海法庭筹建工作正在进行,我院基层审判服务更加完善。四是“法律进社区”服务不断推进。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工作,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培训人民调解员300余人次;同时,根据社区群众需要,编发《南山法院通讯》5期15000余份,帮助社区群众解决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五是大力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2万多元。 八、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司法保障能力。一是抓形象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排头兵实践活动,强调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落实层级负责制,着力解决在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以及“为民、务实、清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抓人才建设。组织、支持工作人员接受在职教育和培训,共开展各种内容的培训475人次,选派了2名青年干警赴香港大学学习深造。三是抓文化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搭建学习、调研、交流等多种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身体健康,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市法院、区委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四是抓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贯彻党内监督、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审判、行政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六项制度,健全符合我院实际的自律机制、防范机制和惩戒机制,全年没有发现违法犯罪案件。 2006年6月,我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8月,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成为广东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表彰的基层单位;林国儒同志被广东省委授予“优秀党支部书记”称号,贾迎岚同志被省法院评为“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案件程序把关不严,审判效率不高。二是少数干警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办案中重法律效果而忽略社会影响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部分法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辨法析理能力不强。我们将进一步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解决。 2007年工作思路 今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视察了我院西丽法庭,在肯定我院工作的同时,对我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为此,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通过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坚持司法和谐,努力创造和谐的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打击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双抢”等专项斗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二是进一步强化民事调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激励法官重视调解、研究调解、运用调解;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积极探索以协调方式解决行政案件的新思路、新举措,强化对案件当事人的教育和疏导,积极稳妥地办理各类行政案件。四是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制度,逐步形成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的社会信用体系。五是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要求,抓好青少年犯罪审判和预防,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南山创建活动。 二、以保障和促进自主创新为目标,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运用的全过程。围绕创新南山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制度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作用,依法严惩假冒商标、侵犯著作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利益平衡原则,正确处理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公众利益的关系、激励科技创新和鼓励科技运用的关系,既要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也要制止权利滥用和非法垄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试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努力营造权利人维权积极便捷、侵权人必受惩处、知识财富有序流转的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 三、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便民利民为目标,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建设。围绕区委“和谐社区建设年”工作,进一步加大服务社区工作力度,继续选派一批青年骨干深入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深入开展“三项承诺”竞赛活动,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对处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提供一些必要的诉讼指导,方便他们参与诉讼进程,不使法庭变成诉讼技巧的竞技场。 四、以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为目标,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坚决依靠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增强队伍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自我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效率管理、岗位目标考核、廉政管理、调研创新等五项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院干警中大力倡导胡锦涛同志所提倡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三是积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改革。继续深化民事、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改革,提高审判效率。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逐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改革,完善司法警察职能,提升司法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努力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为把南山建设成为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