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月21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法庭和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两地进行集中宣判,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审判法庭宣判15案24人,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宣判2案9人。 此次宣判的17件案件中,有以帮忙亲友代购机票、办理签证等为名骗取钱款的传统诈骗犯罪案件,也有涉婚恋网、电子邮箱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类型诈骗犯罪案件。 “(我)触犯了法律,希望早点改造,早点回来重新做人。”被告人蒙某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蒙某使用假身份在珍爱网、百合网等婚恋网站上结识多名女性,骗取信任后,以有朋友需要借钱为由诈骗3名被害人共计22500元,于2018年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宾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某通过网络以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当天,宾阳县法院还邀请了100余名群众代表和学生代表到现场旁听宣判,进一步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和斗争氛围。宣判结束后,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小陈对记者说:“我觉得网络诈骗必须要严打、严抓、严惩,因为我也是网络诈骗的一名受害者,(参加)这次活动以后,带动大家学习更多防范网络诈骗的知识,希望同学们能远离这个网络诈骗。” 宾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强也表示,法院将坚持通过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审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宾阳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审理相关案件,稳步开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追赃追罚挽损专项工作,发布涉电信诈骗罚金刑黑名单,依法查封涉电信诈骗罚金案涉及车辆、房产等;积极组织排查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强化群众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的意识,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这场攻坚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