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过程中,很多人都期待自己能幸运遇到高富帅,往往会因此冲昏了头脑,反过来被所谓的“高富帅”骗财骗色。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4日,被告人王某用化名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被害人甘某。7月8日,双方约见,王某为骗取甘某信任,自称是一名退伍的维和兵,曾经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兼法人。7月13日,双方确定情侣关系。7月14日,被告人王某搬到甘某家中居住。此后,被告人王某谎称其有官司被冻结财产,向甘某借用信用卡,甘某多次将信用卡借给王某套现,还为其将银行的信用卡额度提高供王某套现,不到一周,王某前后从甘某处套现八万元。后甘某察觉不对劲,又怀疑王某的身份有异,报警抓获王某后,甘某才知道,自己面前王某这个所谓的“高富帅”不仅不是“富翁”,还是个欠债累累的“负翁”,借谈对象为名套现,拆东墙补西墙。 裁判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2019)粤0305刑初282号刑事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责令被告人王某向被害人甘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0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社会发展迅速,婚恋交友有了多种渠道,通过网络方式交友可以短时间内认识远在千里之外的有缘人,但同时也比传统方式交友增加了核实身份、辨别实情的难度,在此告诫婚恋交友人士应增强防范意识:一要及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大多数受害人被诈骗犯的花言巧语迷惑,未核实身份,不能保持冷静,从而上当受骗。二是在涉及钱财问题时,不要轻信对方编造的“借口”,一定要核实真实情况,防止落入圈套。三要树立正确的婚恋交友观念,不要爱慕虚荣,就不容易被对方虚构的身份、财富蒙住双眼。 在此也警示怀有侥幸之心的人,不要以为利用感情诱骗被害人交出钱财供自己挥霍可以不被追究,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3000元以上就有可能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