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在很多人的想象中,法院庭审是有条不紊、秩序井然的。确实如此,但时而也会遇到因遭受打击过重而情绪不稳定的当事人,让庭审被迫中断。每当面对当事人的情绪波动,法官又该如何打开当事人心结? 2020年1月初,南山法院对一宗离婚案件进行一审审理,原告李某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诉请与恋爱多年、结婚不过数月的妻子Z女士离婚。 庭审中,Z女士情绪激动,使得庭审无法继续。承办法官经过研判,委托驻庭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干预。据Z女士家人所说,Z女士的情绪问题已持续很长时间,担心她出现极端行为。因此,在心理访谈与干预后,心理咨询师便向承办法官进行预警,并强烈建议其家人送Z女士前往医院进行复诊和治疗。 庭审结束后,受承办法官委托,心理咨询师先后多次与李某进行沟通,询问Z女士的诊治状况。但情况不甚乐观,她再次离家出走,不知所踪。承办法官及心理咨询师多次尝试与其本人联系皆未果。 这可怎么办是好?随着再次开庭时间一天天地迫近,Z女士仍是失联状态,大家担心她人身安全的同时,也忧心她如果不能前来开庭将无法更好地保护到她的合法权益。 终于,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心理咨询师拨通了Z女士的电话。起初,Z女士表示非常不希望法院工作人员打扰她,为把握这次来之不易的通话机会,心理咨询师首先真切地表达对她身体状态的关心,希望她能好好照顾自己,安抚她激愤的情绪。同时向她说明,只有积极与法院沟通,表达自身诉求,才能在这宗离婚案件中更好地保护她的合法权益。慢慢地,Z女士与心理咨询师建立起一定的信任关系,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再次开庭时,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在接受劝说后仍坚决想要离婚,考虑到Z女士的情绪状态,主张尽量调解结案。于是,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庭前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并请心理咨询师参与,以便必要时对Z女士进行情绪疏导。 令人心疼的是,当心理咨询师看到Z女士时,她正蜷缩在房间的角落,哭诉着因为这宗离婚案子,让她重新体验到总是被父母批评、责怪、否定的感觉,心里的愤怒与不满让她情难自抑。 见此,心理咨询师蹲下身与Z女士交谈了两个多小时,通过理解性地倾听与共情,心理咨询师了解到Z女士成长过程中的艰辛与不易,帮助她梳理自己的成长史和家庭关系,让她看到自己认为的“累赘的自己”并非真实的自己,而是在与父母互动体验中所获得的对自己的认知,并鼓励她积极探索、活出自我、重新出发。 感觉到Z女士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心理咨询师扶她起身坐到椅子上,让她向承办法官表达自己在这场婚姻中的真实诉求。终于,在承办法官、心理咨询师等多方协力工作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 案子的了结并不意味着“事了人和”,考虑到Z女士的情绪及心理状态,承办法官与心理咨询师后续多次与其亲友沟通,进行跟踪和回访,希望他们多表达对Z女士的关心,让Z女士感受到家人的眷念与关怀,走出情绪低谷,开始新的人生。 童年的伤痛最难治愈,父母在教育孩子的同时,要注意因材施教,莫要拔苗助长,给孩子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灵创伤。同时,南山法院也希望通过此案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儿戏,而是一生的守护与责任,双方要经过充分了解和审慎考虑才能许下终身之诺,否则,只会给双方带来二次伤害。最后,愿大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心中能多一丝温暖和阳光。充分肯定自己的存在和价值,不断积累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