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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执行篇︱跨市三百里追击 向拒执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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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21 11:30:17 打印

“已找到被执行人!”新春伊始,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群内传来喜讯,3名执行干警驱车三百里,成功找到故意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异地司法拘留。

拒不还款,被执行人挑衅司法权威

原告林某与被告黄某波、黄某斌(二人系父子关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南山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黄某波、黄某斌应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维护权益费用共计近2500万元。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林某遂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唐先明向黄某波、黄某斌寄送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黄某波仍违反限制消费令乘坐高铁,存在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严重妨害执行工作的行为,南山法院依法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然而,黄某波、黄某斌对法院送达的执行法律文书和处罚令依旧不理不睬,对执行员的多番劝告置若罔闻,怀着侥幸心理拒不配合执行,挑衅司法权威。

星夜兼程,执行员长途奔袭异地执行

新春伊始,南山法院抢抓有利战机,积极展开“春节执行”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有异地财产、被执行人有固定居所等线索的执行案件,逐案排查、专项攻破。

恰逢此时,执行员唐先明接到本案申请执行人林某反映,被执行人黄某波、黄某斌二人在广东揭阳老家过年。唐先明立即向领导汇报,局领导作出指示,即刻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赶赴三百里外的广东揭阳对黄某波、黄某斌二人采取异地拘留措施。

2月1日一早,专项行动小组一行三人从深圳南山出发急赴广东揭阳。专项小组刚到揭阳,便得知本案申请执行人已成功将黄某波、黄某斌两人约到一处工厂谈判。时间紧迫,机不可失!专项小组来不及喘口气、歇歇脚,一边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一边紧急联系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请求增援,志在一举擒获“老赖”。

促调不成,司法拘留彰显法律威慑

2月1日下午,南法执行专项小组“神兵天降”,出现在被执行人黄某波、黄某斌两人面前。执行员现场释法说理,希望黄某波、黄某斌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缴纳罚款,配合执行工作,并给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足够时间沟通协调。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员果断决定异地采取拘留措施。考虑到被执行人黄某波已年逾七旬,健康状况不佳,决定暂不对其实施拘留,对其子黄某斌实施司法拘留。

为配合当地防疫政策要求,专项小组加班加点,从下午六点至晚十二点,辗转多家医院对被执行人黄某斌完成了全套入所体检及两次核酸检测,于次日零时三十分将被执行人送入拘留所羁押,异地拘留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任务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对专项小组的工作大加赞扬,认为南山法院执行迅速有力,对被执行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宁”

深圳法院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

以雷霆之势全力攻坚“堵点难题”

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

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社会一片诚实守信的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