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上午10点,我院执行局在十四审判庭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拍卖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不动产的评估 1、(2006)深南法执字第3441、3442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城中心8栋504城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2006)深南法执字第3023、3026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罗湖区温莎广场3-008、3-007、3-006、3-005号铺位各2.09平方米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世联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动产的评估 1、(2006)深南法执字第4808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王府大酒楼内所有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量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2006)深南法执字第2558号等案件 评估标的物:冷水机组、燃气锅炉、变电设备等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2006)深南法执字第4564—4568、4576号等案件 评估标的物:帕萨特小汽车一辆(粤B/7M177)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高丰安资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 4、(2006)深南法执字第2416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机器设备一批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三、动产的拍卖 (2001)深南法执字第1691号案件 拍卖标的物:帕萨特小汽车一辆 中签拍卖公司:深圳市永昌商品拍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