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7日上午10点,我院执行局在十四审判庭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拍卖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不动产的评估 1、(2006)深南法执字第907—913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漾日湾畔2座31D、7座23B、1座25F、2座27E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友达康土地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2、(2006)深南法执字第245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现代城华庭2栋31A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2003)深南法执字第4936—4941号等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罗湖区文锦路东锦绣大厦A座7F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土地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动产的评估 1、(2006)深南法执字第4334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频谱分析仪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2005)深南法执字第1636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大客车两辆(车牌分别为粤B22084、粤B20983)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高丰安资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 三、动产的拍卖 1、(2006)深南法执字第4808号案件 拍卖标的物:王府大酒楼财产 中签拍卖公司: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2、(2006)深南法执字第1517、1518号案件 拍卖标的物:重型平挂牵引车两辆(粤B55156、粤B55129) 挂车两辆(粤BA006、粤BA182) 中签拍卖公司:广东华士德(深圳)拍卖行有限公司 3、(2006)深南法执字第2558号案件 拍卖标的物:机器设备一批 中签拍卖公司:深圳市华南国际商品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