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上午10点,我院司法鉴定室在院部三楼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拍卖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动产的评估 1、(2010)深南法执字第244号等案件 评估标的物:丰田牌GTM240G汽车一辆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2011)深南法执字第959号等案件 评估标的物:粤B•F729 汽车一辆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2011)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25号等案件 评估标的物:型号为HD6305-1的手持POS收费机的价值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银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不动产的评估 1、(2010)深南法执字第3035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南山区华侨城海景花园海涛阁32D房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潼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2006)深南法执字第1355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罗湖区比利华山庄1栋205号房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长基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