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6日上午10点,本院司法鉴定室在院部15楼摇珠办公室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拍卖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动产的评估 1、(2015)深南法执字第1464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澳隆半岛城邦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设备一批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015)深南法执字第618-620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科研路9号比克科技大厦25楼内的电脑等办公设备一批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3、(2014)深南法执字第3325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车牌号为粤B9NG61、粤BU279T、粤B8GE30等车辆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4、(2015)深南法执字第69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奥迪牌FV7201BACWG(车牌号B5GS57)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高丰安资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 二、不动产的评估 1、(2014)深南法执字第1443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西路西北侧的泰华苑A栋606房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浩土地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2、(2015)深南法执字第1087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H302-0092深圳市罗湖区广九铁路庐江春天公寓C栋2单元1106室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2015)深南法执字第1088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T106-0039南山区商业文化中心区环东路东、环北路北漾日湾畔2座4E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和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