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上午10点,本院司法鉴定室在院部15楼摇珠办公室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拍卖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动产的评估 1、(2009)深南法执字第3442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车牌号粤B63H8的车辆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诚达土地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2、(2017)粤0305民初10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南油第一工业区106栋厂房首层房屋形成附和物的装饰装修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3月20日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二、不动产的评估 1、(2017)粤0305执919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中512号星河半岛花园7栋1202号房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2015)深南法执字第2262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罗湖区松园九巷4栋701号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2017)粤0305执1372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新洲广场华丰大厦1701、1702、1703、 1704、1705、1706、1707、1708的房产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4、(2017)粤0305执恢400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桃源村10栋208房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长基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 5、(2017)粤0305执232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宝安区民治街道公馆一八六六花园(南区)2栋F座11C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