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上午10点,本院司法鉴定室在院部15楼摇珠办公室进行公开视频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 不动产的评估:无 二、 不动产+动产的评估: 1、(2021)粤0305民初23638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1.对深圳市汇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渔舟畅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间节点为2010年12月21日、2022年4月1日);2.对深圳市赛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醉桃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间节点为2022年4月1日);3.对尤海明名下粤BBY158号奔驰车辆价值进行评估(时间节点为2022年4月1日);4.对尤海明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26号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时间节点为2022年4月1日);5.对王旭东名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66弄3号301室的价值进行评估(时间节点为2022年4月1日)。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诚达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三、 动产的评估: 1、(2022)粤0305民初11708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对案涉车辆在2016年10月以及2017年5月的价值进行评估(车辆已经灭失,评估2016年10月以及2017年5月当时的价值)。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公平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022)粤0305民初8642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对涉案房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与桃园路交汇处(原大新商业街)大新前海商业中心三层17号商铺、四层17号商铺、五层17号商铺;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前海商业中一层54、55、56、57号铺)的装修和动产残值进行评估。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