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17)粤0305执1413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美琪与被执行人陈胜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粤0305执1413号,执行剩余标的为人民币510957.66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且下落不明,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陈胜捷的财产线索(陈胜捷,男,汉族,1971年11月18日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河西镇大务村17号,公民身份号码:44152219711118511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联系人:陈盛超,电话:0755-86608315,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六楼。 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8%支付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陈盛超 电话:0755-86608315 本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