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17)粤0305执132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科技园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粤0305执1321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5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且下落不明,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王杰的财产线索及下落(王杰,男,汉族,1988年1月2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汉寿县株木山乡左家庵村王家冲组26号,公民身份号码:43072219880125631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联系人:陈盛超,电话:0755-86608315,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六楼。 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陈盛超 电话:0755-86608315 本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