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粤0305执恢63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亘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中天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圣科技有限公司、孟政、何丕、张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为(2020)粤0305执恢632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2099775.7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深圳市亘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中天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圣科技有限公司、孟政、何丕、张伟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深圳市亘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3085283M,法定代表人:张雄(公民身份号码420222196301150032)]、深圳市鹏城中天电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09375L,法定代表人:张雄(公民身份号码420222196301150032)]、深圳市金海圣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5866511W,法定代表人:张雄(公民身份号码420222196301150032)]、张伟(公民身份号码:36010219730124161X)的财产线索及下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联系人:陈盛超,电话:0755-86608315,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执行局六楼。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线索,且真实有效的,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深圳市亘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中天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圣科技有限公司、孟政、何丕、张伟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O二O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陈盛超、唐宇晴 电话:0755-86608315 本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