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粤0305执11257、13758、15239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燕珍、刘宝英与被执行人江征宇民间借贷纠纷三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0305执11257、13758、15239号,执行标的额共计人民币6023497.52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江征宇至今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燕珍、刘宝英向本院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江征宇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江征宇,男,1972年11月30日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江岭三河新村48号,身份证号码: 44030719721130661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联系人:肖丹,电话:0755-86608491、86608469,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六楼。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线索,且真实有效的,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张金文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肖丹,联系电话:0755-86608491 86608469 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 26 号,邮编:51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