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悬赏举报公告,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促使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给予一定金额的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1、 被执行人:泰美嘉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385437XP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彩虹之岸5栋5C 法定代表人:王海港 执行标的:本金357961.14及利息 案号:(2024) 粤0305执恢795号 悬赏条件: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悬赏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联系人:魏梅 举报电话:0755-86608225 2、 被执行人:泰美嘉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385437XP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彩虹之岸5栋5C 法定代表人:王海港 执行标的:本金216057.53及利息 案号:(2024) 粤0305执3056号 悬赏条件: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悬赏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联系人:魏梅 举报电话:0755-8660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