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305刑初785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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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17 17:32:08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0)粤0305刑初785号

 

罪犯张小梦,女,199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张小梦以怀孕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人:张庆荣,联系电话0755-86608295,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906)。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