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洁,女,1980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洁以其患有乳腺癌晚期复发转移肺癌晚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905房,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吴君炜,电话:0755-86608486)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