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黄齐英,女,1993年8月3日出生,汉族,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2022年12月9日,黄齐英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向本院提交了其子黄某某的出生证明,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906房,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张庆荣,电话:0755-86608295)。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