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3)粤0305刑更6号 罪犯游守琴,女,1991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我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判决生效后,游守琴以其系怀孕妇女处于妊娠期间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5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906房,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张庆荣,电话:0755-86608295)。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