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3)粤0305刑更18号 罪犯牛丽华,女,1986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判决生效后,牛丽华以其发现已怀孕事实且因处于怀孕初期需要按时就医、监控各项指标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906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龙丽莎,电话:0755-86608406)。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