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2024)粤0305刑更19号 被告人杨龙,男,1978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本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现判决已生效。罪犯杨龙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书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电话:0755-86608486,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