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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如我在诉”,怎么看、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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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8 14:36:14 打印

深圳湾畔,大南山下,车水马龙,一派繁华景象。南山,这座以领风气之先闻名的年轻城区,正在全力打造法治先行示范城区标杆,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稳基石。与此同时,一场司法审判领域的大讨论活动正在这片土地如火如荼进行着。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强调,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

如何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转化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中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答案既不能靠发文件,也不能靠喊口号,而需要每个人从观念里埋下种子、扎下根、长出芽。

(召开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研讨会)


2024年4月至6月,以践行“如我在诉、诉讼到我为止”司法理念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在南山法院开展。全院干警围绕主题,找差距、补短板,对标建设与南山发展相适应的“四力卓著”先行示范法院目标查瓶颈、思不足,研究提出完善司法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解纷渠道的切实举措。

60多个日日夜夜,18场集中讨论,查找问题81条,搜集意见建议70条。“如我在诉”,到底应该怎么看、又该怎么干?全院干警思索着,也在用行动回答着......

 

让“深漂”老人住有所居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家事审判领域工作多年的陈一榕法官积累了调处家事纠纷的丰富经验,2023年至今共办结490余宗案件,调撤率达71.6%,在全庭名列前茅。

王老夫妇是一对老年“深漂”,女儿不幸离世后,留下一纸遗嘱委托父母照顾外孙,并注明老人去世前都可以居住在女儿女婿共同拥有的三套房产内。但女婿周某认为妻子不能单方面处置共同房产,坚决反对王老夫妇进行居住权登记,两位老人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居住权权益。

陈一榕与双方电话沟通后,认为双方说法都有法律依据,一纸判决可能无法实质性化解纠纷。为找到案件“突破口”,陈一榕深入走访调查,发现王老夫妇一直带着外孙住在三套房产中位于南山的房子内,老人小孩未来也想继续生活在这里。反复权衡后,陈一榕提出“仅在南山房产为老两口设立居住权”的调解方案,并从亲情角度感化说服当事人,最终双方认可了这一折中方案,翁婿关系重修于好,老人小孩得以安心生活。

“调解家事案件,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从法理情角度综合考量、换位思考,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矛盾纠纷的‘最优解’。”在西丽法庭举办的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研讨会上,陈一榕分享了他的调解“秘笈”。

作为家事及未成年人案件专审法庭,西丽法庭始终注重培养法官“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履职,守护家庭和睦。近日,西丽法庭深化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用爱守护每一位残疾当事人

两位听障人士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立案庭法官谢雯琦接手案件后,立刻联系了手语老师冯老师,来帮助翻译转达诉求。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律专业术语频繁出现,谢雯琦边释法说理边观察两位当事人的反应,一见到当事人面露疑惑,她就马上停下来,和冯老师商量怎样换个方式表达。一来一回,调解比平时多花了将近一倍的时间。当看到当事人最终顺利签署了调解协议,谢雯琦和冯老师舒了一口气,相视一笑。

“‘如我在诉’理念的践行,对残疾人士来说是更加迫切的现实需要。每次接手涉残疾人的案件,我就会想,如果我是残疾人,我希望法院有哪些便利的服务?如何才能一路顺畅地走完诉讼程序?带着这样的思考,我们全流程梳理完善诉讼服务软硬件设施,让每一名残疾人都能无障碍地参与诉讼活动。”谢雯琦介绍,南山法院高度重视残疾人诉讼权益保障,优化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盲文版诉讼指南、助视器等助残设施。

(手语老师为听障当事人“翻译”传达诉求)


2022年9月,南山法院联合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深圳首家“法律助残合作工作室”,工作室成员包括值班法官、手语翻译、心理医生等,在案件“诉前—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全力协助残疾人士。截至目前,全院共接待了62名残疾人士,提供了56次法律援助。

 

不能让企业仅因涉案就垮掉

“法官,非常感谢,公司的账户已经解封了!”

“不用谢,没有影响正常经营就好。”

一大早接到当事人打来的感谢电话,民事财产保全中心法官郑晓丽的心情如春日般明媚。

2023年上半年,黎女士因医美纠纷将A公司等五个相互关联的主体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依法冻结措施影响医美机构日常经营,郑晓丽反复研读卷宗,发现各被告之间关联紧密,背后法人、股东等大多一致,在本案中的诉讼代理人也是同一人。思来想去,郑晓丽提出以被告间互相担保、连带承担责任的方式进行保全置换,即其中一被告公司在其非经常用的账户内存入足额款项供保全冻结,并为其余四被告被诉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这样既可保障黎女士后续胜诉权益的兑现,又能让涉案企业回归正常经营。与当事人多番释法说理之后,双方最终同意该置换方案。

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障胜诉者合法权益,并非为企业生产经营设置“障碍”。为避免“案子结了、企业垮了”,南山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设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集约、规范办理全院财产保全案件,打通以往保全案件裁决、实施等各环节间的壁垒,实现裁执一体、快保快解、合理置换,平等保护原被告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措施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护企暖企不止于此。为助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8月,南山法院成立全省首家“司法助企工作室”,并接连发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司法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20条》等工作指引,全方位多维度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1-5月,南山法院已成功调解涉企纠纷7930件,审结涉企案件9094件,对15家涉诉较多的企业进行面谈指导,就对赌协议、公司治理、劳动用工等涉企法律问题向上百家企业开展专题讲座,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案件执行力度,高效执结涉企案件2683宗,执行标的额超12亿元。南山法院“创建司法助企工作室,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案例获评“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获省发改委向全省推广。

 

结一宗案件解十年纷争

法官于徐州加入执行局一年多了,谈起执行业务,他娓娓道来:许多执行案件线索杂乱,人难找、财难寻,这就要求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于蛛丝马迹中找寻有用线索,穷尽查控手段,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到位。

近期,一宗执行案件让于徐州“念念不忘”。该案原告陈某联系法院,称被告李某销声匿迹多年,近期将出席某商业活动,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原来,2014年,因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200余万元的金钱给付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穷尽查控手段,在执行回款5.9万元后,再未发现李某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李某人也“消失”了,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停滞。

现在人是找到了,但执行款还是没有着落。于徐州仔细查阅卷宗,敏锐地发现李某此次现身的商业活动所在大厦,与此前其被冻结出资额的某私募基金使用了同一名称,再一深入调查,原来该私募基金的主要项目正是用于投资建筑该大厦!

此时,“以租抵债”的想法浮现在于徐州脑海里。刚开始,李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行,于徐州一边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一边将“以转让商用写字楼租赁权的方式抵债”的调解方案和盘托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双方当事人都接受了该调解方案,并于两天后向法院寄来了中止执行通知书及和解协议。

事后,当事人陈某写下感谢信送到法院:“本人在贵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于徐州的主导下得到了公正、高效的执行,让我深切感受到了正义的力量和法律的温暖。”

(当事人向执行干警赠送锦旗致谢)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这些来自群众内心最真挚的谢意,源自南山法院以“如我在诉”之心办好民生案件的真情意、实效果。今年1-5月,全院结案18730件,同比提升10.05%。4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3个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8个案例获央媒刊载宣传。

“‘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南山法院积极开展‘如我在诉’大讨论活动,持续提升审判质效,用心用情办好百姓的身边案、烦心案,充分彰显了深圳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担当作为。”深圳市人大代表王艳梅表示。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