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铎等9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理通报 (“极光金融”平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铎等9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5日作出(2022)粤0305刑初59号、(2021)粤0305刑初965号刑事判决,以赵铎等9人犯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 本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赵铎等人于2015年成立深圳融行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融行通公司),从事网络借贷业务。2016年3月,融行通公司上线运营“极光金融”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赵铎等人先后参与了平台的非法集资活动。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铎、陆嵩林、孙国亮、韩超、于科伟、陈志国、徐明山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