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军、石江伟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通报 (“票据宝”平台) 本院依据(2021)粤0305刑初1050号刑事判决,依法执行李华军、石江伟、于忠亮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财产部分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粤0305执7726号。目前,本案已依法追缴到案款项人民币19,827,545.85元,其他涉案财产仍在处置中。 本案拟分期按比例向票据宝集资参与人发放到案款项,集资参与人名单正在审核中,本院将依法发布执行公告。因人数众多,届时请各集资参与人依照执行公告指引,完成登记、核对、确认事项。在核对确认后,请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本院将在审核完毕后,依法分配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