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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罐子”平台案件执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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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08 18:57:29 打印

杨雄杰、张翔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通报

钱罐子”平台)

本院依据(2020)粤0305刑初805、1211号刑事判决,依法执行杨雄杰、张翔、姜再宸、陈晓亮、孙颀、陈科秀、胡辉、卢益旺、李永刚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财产部分两案,执行案号分别为(2021)粤0305执12798号、(2022)粤0305执8473号。目前,已依法追缴到案款项人民币92,566,122.7元。

本案拟分期按比例向钱罐子集资参与人发放到案款项,集资参与人名单正在审核中,本院将依法发布执行公告。因人数众多,届时请各集资参与人依照执行公告指引,完成登记、核对、确认事项。在核对确认后,请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本院将在审核完毕后,依法分配案款。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