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彬、尹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通报 (“天玑汇富”平台) 本院依据(2020)粤0305刑初382、553号刑事判决,依法执行曾献彬、尹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财产部分两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0305执287、18629号。 目前,本案已依法追缴到案款项人民币20,344,378元。本案将分期按比例向天玑汇富平台集资参与人发放到案款项,首期案款分配方案正在制作中,本院将依法发布执行公告。因人数众多,届时请各集资参与人依照执行公告指引,完成登记、核对、确认事项。在核对确认后,请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本院将在审核完毕后,依法分配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