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震慑,12月8日上午,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南山法院对3宗销售假药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15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50名群众现场旁听了宣判。 第一起案件系销售假美容药品。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被告人杨某注册成立天拓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该公司无药品销售资质,并以于某、蔡某等12人为基础组织运营天拓公司。天拓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肉毒素等美容药品的销售,天拓公司所有人员均没有医疗、药剂、护理等方面的资质。天拓公司销售的肉毒素等美容药品均由杨化朋通过网上、微信群寻找货源,产品均无中文标识,无药品批文和批号。2016年10月至案发,涉案被告人销售假药金额达75万余元。南山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杨某等13名被告人十年至7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80万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其余两起案件系销售假壮阳药,被告人吴某、被告人杨某分别通过阿里巴巴、淘宝等网站,注册开通网店,从事雪域藏宝、虫草强肾王等假壮阳药的批发销售,非法获利8万余元不等。其中,被告人杨某还伙同徐某(另案处理)在其网店上分工销售,杨某先在网上接受订单,再将订单转发给徐某发货,2人四六分成。南山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杨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悉,近年来,南山法院高度重视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积极发挥刑事审判在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作用,形成了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为维护公众安全与公民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购买药品请去医院或有经营许可的正规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