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南山法院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各区院主管司法改革工作的副院长及研究室主任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首先参观了由最高法院办公厅、司改办主办,广东高院、深圳中院协办,南山法院承办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专题特展”深圳巡展,详细了解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明显成效,以及广东法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首批7个试点省份之一,自2014年3月承接试点任务以来,形成的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积极畅所欲言,对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员分类管理、多元化纠纷化解、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想法与解决思路,同时,针对下阶段司法改革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分享了各自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黄志坚副院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深圳法院是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过去五年勇于担当不负使命,创新突破成效显著,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深圳样板。 黄志坚副院长表示,本次会议旨在继往开来,各基层院亮新招、出点子、谋路子,既有宏观把握的理论,又有微观落实的建议,有效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深化巩固与深入推进。对于下阶段工作,黄志坚副院长要求各基层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难点,探索最佳解决方案,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思路;要契合十九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研判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精准聚焦发力,把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