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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南山法院连续第四次蝉联&ldquo;全国文明单位&rdquo;荣誉称号</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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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1-09 17:27:35 打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南山法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南法特色精神文明,提振干警团结拼搏、奋发进取的“精气神”,为审判事业的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近日,南山法院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09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以来,连续4届获此殊荣。

荣誉的背后,凝聚着心血和汗水,映射着责任与担当。近年来,南山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塑造公正、勤廉、尚法、爱民的法院新形象,向着“努力建成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流司法公信力的先进法院”的目标阔步前进,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深圳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省“优秀党支部书记”林国儒等一批先进个人。

同心掬得满庭芳,文明花开满园春。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是我国文明创建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单位综合实力、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南山法院的九年创建历程,是一条矢志追赶超越的筑基之路,是一条点亮精神灯塔的凝魂之路,是一条倾力造福群众的为民之路,是一条锻造过硬队伍的淬火之路。

跃马扬鞭踏新程,砥砺奋进谱华章。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南山法院将汇聚奋力前行的不竭动力,继续努力实践、扎实工作,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