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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作案的黑客犯罪团伙“暗夜攻击组织”在南山法院过堂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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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28 16:01:22 打印

 

427日,南山法院对黑客犯罪团伙“暗夜攻击组织”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全程直播,14000余名网友在线收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0人现场观摩。 

该案所涉的“暗夜攻击小组”,系跨国作案团伙。该犯罪团伙成员于2017年初从国内来到老挝,采取DDOS攻击的方式导致“腾讯云”多部主机服务器无法正常运行。案发后,广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专案组先后辗转国内10个省市并远赴柬埔寨,成功破获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初,“王老板”(具体身份不详)、赵某(在逃)在老挝成立名为“暗夜小组”的黑客组织。本案被告人姚某杰、李某、原某辉、周某伟、原某、原某赛、卢某杨系该组织成员,并各自分工。被告人张某婵系被告认姚某杰的妻子,在老家负责帮姚某杰转账并寻找联系攻击测试目标。被告人丁某子、董某、李某胖通过非法入侵网络服务器并夺取控制权(俗称“抓肉鸡”),并向该黑客组织出售“肉鸡”服务器的控制权。2017年初,“暗夜小组”对腾讯云服务器进行“DDOS”攻击,致使在腾讯云运营的“微乐”、“途游”、“颗豆”三家网游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导致腾讯公司向客户退费经济损失人民币114358元。

公诉机关认为,该案中的11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DDOS攻击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诉至南山法院。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较为复杂,该案的审理持续了整整一天。庭审中,1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罪。法院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