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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法学专家解读宪法修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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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29 16:35:21 打印

822日上午,受主办方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监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叶海波教授做客南山区法院,为听众深度解析宪法修正的理论与实践。

本期宪法宣传活动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和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主办,深圳市法学会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研究会协办,共计200多位法院干警和社会群众参加了本次活动。

2018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完成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五次“修宪”。叶教授立足宪法类型理论、修正程序和形式理论,从为什么修改、修改什么、怎么修改以及未来展望四个方面,以国家发展、党国关系和宪法实施等主题全面解析了此次宪法修改的背景、过程和影响。

在国家发展上,叶教授指出,中国宪法及其历次修改均是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的奋斗成果,规定和完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宪法因而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本次宪法修改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现代化强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民族” “社会主义法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关键词,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国家建设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根本任务、价值核心、政治基础、历史使命,是进一步地以法律形式确认改革开放中为实践所检验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思考。

在政党国家关系上,叶教授指出,将党的领导写入总纲、修改国家主席制度、改革国家监察制度,旨在进一步地完善政党国家关系及其相关制度,压实执政党的全面领导。

在宪法实施方面,叶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治”代替“社会主义法制”,宪法宣誓、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设置,旨在进一步确立巩固法治的治国方略,从制度层面保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原理的落实,推动中国进入宪法政治的新时代。

最后,叶教授对宪法修改作了总结,并对新宪法下的国家社会发展作出展望,认为在世界和国家处于巨变的激烈挑战的变革时代,宪法修改是宪法保持权威和稳定的重要变迁方式,宪法修改的具体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宪法作为“总章程”及政治确认的基本逻辑。与既往几次宪法修改多涉及经济政策条款不同,本次宪法修改关涉国家政治制度、政治权力结构和政治关系的调整,将深刻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