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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国有土地1969.73㎡南山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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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6-10 10:08:13 打印

被执行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涉案土地,并对法院生效判决拒不执行,530日,南山法院组织干警20余人,在公安、交警、社区工作站、燃气、电力等单位协助及公证员到场见证下,对涉案的13家商户进行强制搬迁,将1969.73㎡国有土地及3600㎡地上建筑交付至申请人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土地监察大队”)。


未批先建非法占地

被执行人深圳某康公司未经批准在后海大道某地块非法占有国有土地1969.73平方米,申请执行人土地监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深圳某康公司进行处罚,责令其退还占用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即“荣某楼”。

因深圳某康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土地监察大队遂向盐田法院申请准予强制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盐田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土地监察大队据此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山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缜密部署 精准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实地走访,多方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该案被执行人深圳某康公司已被吊销,其股东系两家公司,也已经注销。“荣某楼”实际控制人为深圳某业公司。深圳某业公司称“荣某楼”现有商户较多,涉及多家企业和近百名员工,各商户经营过程中均有投入,且租期不一,最长租期到2021年。

执行法官先后送达、张贴了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并多次告知或给“荣某楼”的各商户以及深圳某业公司做笔录,不断释法明理,要求其限期搬离。然而,各商户一直持观望态度,迟迟不肯自行搬离。

由于部分商户对抗心理较强,加之该案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南山法院经过多次研究,决定进行集中强制执行,并制定了详细的搬迁预案,将参与人员分成协调指挥、治安维稳、安全保卫、摄影宣传、后勤保障五个小组,各司其职,统一行动。

强制搬迁 雷霆震慑

530日上午9点,南山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到达强制搬迁现场,对涉案的13家商户进行强制搬迁。为保证公开、公正执行该案,南山法院在申请执行人及街道的大力协助下,还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社区工作站、燃气、电力等单位联动执行,并邀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场见证执行。

搬迁过程中,执行干警与协同人员分工协作,通知未到场的商户经营者到场,对已搬迁的商户张贴封条,并在现场张贴限期领回未搬走物品的通知;对尚未搬迁完毕的商户,提供人力协助搬运。对确认已搬迁,商户内剩余物品系遗弃物的经营者逐一询问,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录像固定证据等等。

经过近7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各商户全部搬离,物品均得到妥善安置。随后,执行干警将1969.73㎡国有土地及3600㎡地上建筑交付至申请执行人土地监察大队,社区工作站以及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交接笔录上见证签字。至此,强制搬迁工作圆满结束。 

2019年以来,南山法院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继续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多次开展集中行动,尤其是5月份连续开展夜间拘留失信被执行人、集中强制搬迁等行动,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