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公告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现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NSB03、NSB04职位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资格初审和笔试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上限,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一般勤务(NSB03、NSB04)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为45分。请考生凭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址https://zhaokao.szhr.com.cn/query,查询报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本人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下午14:00-14:30;未在当天14:30前报到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报到地点: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麒麟小学田径场(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68号) 如遇恶劣天气,体能测试将延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长跑。其中,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项目测试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在测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纵跳摸高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 体能测试实行达标制。三个项目全部达标的,体能测试合格。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试不合格;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试的,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组织复测、补测。体能测试标准和实施规则请见招录公告。 体能测试合格的,进行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测试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94年1月20日及之后出生;“31岁(含)-35岁”是指1989年1月20日—1994年1月19日期间出生;“36岁(含)-40岁”是指1984年1月20日—1989年1月19日期间出生;“41岁(含)以上”是指1984年1月19日及之前出生。 四、相关要求 1.考生报到后须现场签订《体能测试考生知情和承诺书》(附件1)。考生拒不签订知情和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饮用水等。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测试。 3.考生须服从体能测试现场管理以及测试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试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复测。 4.全部测试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试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本人放弃”,签名确认,并全程跟随队伍直至测试完毕。 5.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室及测试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试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试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试区域失去体能测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6.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体能测试。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须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体能测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4.后续招录环节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1日